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协会会员管理,维护会员权利,充分发挥协会作用,根据本协会《章程》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规范会员管理,教导会员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及本协会《章程》规定。
第三条 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由协会办公室具体负责。
第二章 会员的入会条件
第四条 会员构成
协会会员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。公民以个人身份加入协会的为个人会员;企事业单位、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单位身份加入协会的为单位会员。
第五条 入会条件
5.1 热爱职业经理人事业,拥护本协会章程;
5.2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;
5.3 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5.4 愿意履行本会义务。
第六条 入会申报材料
6.1 填写《入会申请登记表》;
6.2 单位会员还须提交营业执照扫描件;
6.3 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。
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入会:
7.1 处于破产整顿期间的单位机构;
7.2 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;
7.3 严重违反协会《章程》的;
7.4 国家法律、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。
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义务
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
8.1 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8.2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;
8.3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8.4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8.5 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:
9.1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9.2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;
9.3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
9.4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四章 会员的入会程序
第十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单位或个人,可到协会领取或下载表格,并填写《入会申请登记表》,按协会规定提交相关材料。
第十一条 由理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第十二条 会员名录中所记事项发生变更时,会员应在15日内书面通知本协会,以作相应记录变更。
第五章 会员的管理
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,均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四条 会员资格的终止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协会将终止其会员资格:
14.1 自愿退会。
14.2 违反本章程规定,被取消会员资格。
14.3 单位会员倒闭注销,或被兼并失去主体资格,或被依法撤销;
14.4 未经协会批准,擅自以协会名义开展活动。
14.5 因不当行为,对协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。
14.6 其他有损协会利益和名誉的行为。
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理事会编订,经会长办公会同意,从颁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
请根据需要下载个人会员及单位会员申请表: